博客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流方式,并不会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造成冲击。人们需要把已经建立起来的法律理念、法律原则同样应用于博客。
近日,某高校一大二女生网名“自由女孩”将自己与男友的激情照片发到博客上,引起轩然大波。“自由女孩”的博客点击率非常高,但是点击率最高的 还是那数十张“激情照”。不少网友在点击观看后,指责该女生的做法已经涉嫌传播淫秽照片。而该女生接受采访时称,“这个博客是我的空间,我有权利做主。” 女孩认为,博客和日记本一样,都是用来记录隐私的工具。因此无论在上面写什么、发什么样的照片,都是她的自由,其他人无权干涉。“关于我们爱情的文章也 好,照片也好,对于我来说,都是美好的回忆,是用来自己欣赏的。”自由女孩如是说。
关于博客
博客是一种新兴的个人网页,以在网上发布个人日志的形式与受众形成新的交流平台。业界著名的网络专栏作家孙坚华这么界定:“比较完整的博客概念,一般包括 三个方面:一是其内容主要为个人化表达;二是以日记体方式而且频繁更新;三是充分利用链接,拓展文章内容、知识范围以及与其他博客的联系。”一般都把博客 看作是继电子邮件、BBS、ICQ之后出现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美国民调机构去年针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调查结果数据显示,五名美国青少年学生中就有一人 写博客。
如今博客让所有人都有了平等的书写权、话语权,能在公网上看到自己的言论,着实也是有点感觉良好。名人开博,普通人开博,连几岁的小朋友也是人手一 博,最新的消息,如何建博已经快加入信息技术的教材了!博客怎么吸引人气,是所有人共同的命题,于是报隐私、晒恩爱、秀家庭,诉衷情,然后相互踩踩,评论评论,留言留言,纸条纸条。这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一种准规则。
科技日新月异,纯文字的博客已经满足不了重视视觉效果的都市人,于是写作者纷纷“走出房间”,将各种各样的生活照也上载供大家一览。“自拍”也因此蔚然成风。
博客不是放纵的天堂
频发的“博客”官司,提醒着每一个爱好“博客”、热衷网上日记的人:网上写日记,切不可随心所欲。抒发情感、记录生活固然是每一个人的权利,但在公众场合和公共领域,权利的行使、写作的自由都不能越过合法的边界。
在博客上写自己的生活隐私,这是博客作为“网络日志”的基本特色之一。“生活隐私”的定义必须因人而异,比如,有人连真实性别、姓名、年龄都不 愿在博客上披露,因此别人在博客上写他的上述准确信息,便是写了其生活隐私。换句话说,不同心理承受力的人对“生活隐私”的定义差距也很大。
博客也有隐私,在这样一个隐私扑面而来的时代,越是自我封闭,越是有人渴望窥视他人假面背后的真面目。隐私之所以能让人趋之若鹜,就因为它的隐秘性。好奇之心人皆有之,所以隐私往往成为人们猎奇的目标。
把隐私写到博客上后就没什么事情了吗?真的很成问题。一个人的博客天地或许就是另一个人的地狱,因为每个过客都是潜在的告密者。美国媒体最新的报道称,越来越多的美国大公司人事主管在确定是否最终聘用员工之前,会运用搜索工具,在互联网上翻看员工的博客或者网络日志,研究员工的真实性格和为人处事的方式。
于是有人开始放弃博客,并声称后博客时代已经来临。也有人赞成暴露隐私,认为暴露隐私推倒了一些本该推倒的墙,这些墙阻挡了透进心灵深处的阳光,而这其实就是呼唤坦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