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此博客并不知情,“我们要详细核查一下,并且保留起诉该网站和发帖人的法律权利”。
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企业有无博客并不知情,并表示会迅速到互联网上查询。
而以杀毒软件闻名的金山公司则摆出了无所谓的姿态,其博客负责人称金山官方承认的博客只有两个,均有“金山印象”四个字为标志。“这两个博客是我们公司不同部门建立的,公司负责博客的人会经常去更新,发布金山的一些新消息,宣传产品。”
对于其他的内容涉及金山公司的“金山”博客,该负责人认为是对金山公司的一种积极宣传,“很多都是金山软件的‘粉丝’建立的,这是一件好事情”。
“若其中出现了不利于金山公司的言论,个人赞同相关部门来规范博客,但没想过向相关部门举报。”
在专业推广企业博客的网站企博网可以看到数量众多的大小企业博客,记者联系到其中一家“榜上有名”的企业———北京德尔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一位高管对公司“身在其中”表示并不知情,“也许是技术人员所建,要查证之后才知”。
专家:涉嫌侵权 博客管理水平还需提高
数以万计的博客不仅涉及到使用者的利益,还牵扯到服务商的权益,甚至有可能影响到身边任何一个个体或者企业的利益。在这种权益交织复杂的巨大互联“网”中,博客所涉及到的诸如版权、侵权、隐私、责任等法律问题随着博客的成长而逐渐暴露。
“如果没有事先告知企业,从企业名称权、商标权来看,这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指出。
这种说法得到了诸多专家学者的支持,中科院教授、互联网专家吕本富教授对本报记者说:“毋庸置疑,冒名博客的行为已经对企业造成了侵权,而博客带来的诸多问题也是互联网管理中的灰色领域,难以发现,难以管理。”
即使发现了,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律师齐晓峰指出,从诉讼的角度看网站和博客建立者或者上传者双方都有责任。
事实上,只要企业发现,就可以向提供博客服务的网站举报,管理网站就有责任撤销所举报博客。但实际上,权利受到侵害的企业要想从浩如烟海的网络信息中发现所有侵权博客,并非易事。
采访中,一些企业负责人同记者谈到此时往往表现出无奈,大都以“不在我们控制范围内”作答。
就博客侵犯名称权问题,学界也有不同的观点,北京邮电大学网络电子法专家刘德良认为,博客类似于网络域名带来的法律问题,是否侵权应该按照博客内容所涉及到的行业和地域而区别对待。
如同网络域名的保护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在立法上将知名企业的名称保护 得非常严密,但在国内,由于立法滞后,域名的管理却呈现出混乱的局面,于是国内学界的主流声音是学习西方,将企业域名全面保护。相关学者也认为,国外域名 的保护理念进而可以在国内推展,保护企业博客。
博客带来的问题同样出现在互联网的论坛、贴吧、说吧等等产品之中。在百度贴吧中,任何人都可以注册没有人注册的贴吧,其中不乏知名企业的贴吧,而记者浏览了一些知名企业的贴吧,其中关于该企业的言论往往毁誉参半。
同博客一样,这些承接言论的平台同样管理难度很大。
“实际上,博客以及其他言论平台的侵权行为并非难以制约,根据现有的法律框架,就可以让冒名博客注册者承担侵权责任。”齐晓峰律师说,“在现有基础上,第一是提供平台的服务商要自律,第二是网民要提高自身的素质。这样才能保持互联网的良性发展”。